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邀为南宁市邕宁区拆迁办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培训

作者:南宁律师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8/5/4 22:16:27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2018年5月3日,熊潇敏律师团队受邀为南宁市邕宁区拆迁办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培训,由凌通律师担任《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课题的主讲人,由熊潇敏律师担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课题的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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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课题的培训中,主讲人凌通律师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乱象切入,引出征收、补偿工作的法律缺失之处,深入浅出的分析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遵守程序性规定的重要性,强调应在征收、补偿各项工作中重视公告及时效性规定、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依法听证等权利,在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顺利、高效的开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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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课题的培训中,主讲人熊潇敏律师结合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差异,从二者征收对象、征收及实施主体、征收程序和征收工作的法律依据四个方面进行解读。针对2017年出台(南府规[2017]1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后,城区各拆迁办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细则标准不熟悉、不统一的问题,熊潇敏律师重点分析、对比了南府规[2016]2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补助与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与(南府规[2017]1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及具体补偿方案深化、调整的部分,为南宁市邕宁区拆迁办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打下夯实基础。
 
    培训结束后,各单位抽调参训的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增强了对依法征收、依法补偿的认识与信心,表示将在此后的征拆工作中完善各个环节容易忽视的问题,做到征补合规合法。    2018年5月3日,熊潇敏律师团队受邀为南宁市邕宁区拆迁办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培训,由凌通律师担任《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课题的主讲人,由熊潇敏律师担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课题的主讲人。
 
    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课题的培训中,主讲人凌通律师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乱象切入,引出征收、补偿工作的法律缺失之处,深入浅出的分析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遵守程序性规定的重要性,强调应在征收、补偿各项工作中重视公告及时效性规定、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依法听证等权利,在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顺利、高效的开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与协议制作》课题的培训中,主讲人熊潇敏律师结合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差异,从二者征收对象、征收及实施主体、征收程序和征收工作的法律依据四个方面进行解读。针对2017年出台(南府规[2017]1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后,城区各拆迁办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细则标准不熟悉、不统一的问题,熊潇敏律师重点分析、对比了南府规[2016]2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补助与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与(南府规[2017]19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实施细则及具体补偿方案深化、调整的部分,为南宁市邕宁区拆迁办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打下夯实基础。
 
    培训结束后,各单位抽调参训的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增强了对依法征收、依法补偿的认识与信心,表示将在此后的征拆工作中完善各个环节容易忽视的问题,做到征补合规合法。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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