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06/3/20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3月20日本站熊律师参加南宁电视台《法治方圆》的《律师说法》档节目。解答观众咨询内容如下:
房屋买卖不过户,只立协议,有风险吗?
*手机尾数1537的观众短信询问,短信说,我买了一间房屋,没有办过户手续,只是双方立了一张协议书,他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有风险吗?
答:协议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但是存在很大风险,因为房产作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要件的,如果不办过户手续该房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也就是该观众还没有享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债务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手机尾数3786的观众短信询问,他说,我朋友去年借了我两万钱,到现在还没还我,我想起诉他,需要那些证据?我只有一张他写给我的借条。
答:如果该位观众起诉,他须准备借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没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婚前交的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手机尾数9699的观众短信咨询,婚前交的房款,婚后才办理的房产证,在没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下,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答:新《婚姻法》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该观众如果婚前都已把房款交清了,且购房协议是在婚前签订的,只是未办理房产证,我认为该房产还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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