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远东律师事务所简介现改为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5/12/21 14:27:30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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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律师事务所中央办公区环境

远东律师事务所[现改为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视频介绍 点击浏览下一页

一、概 况


远东律师事务所[现改为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创建于 1993 年 6 月 1 日 ,直属广西区司法厅管理,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著名学府,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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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自创建以来,秉承“高起点、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的执业原则和“团结奋斗、精诚协作、优质高效”的团队精神。在激励律师往专业型 、外向型发展的同时,更注重律师队伍的团队和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法律顾问等非诉讼形式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同时,开展诉讼代理、仲裁代理等个案法律服务,遇重大项目和疑难案件更是组合精英团队服务,并采取合议制,以律师团队的集体智慧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多年来,本所在广西乃至全国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并以先进的人才理念、健全的管理制度、优质高效的服务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获得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多次被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如: 1999 年,本所荣获广西区人民政府、人事厅和司法厅联合授予的 “ 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 ” 、“司法机关重建 20 年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2004 年被司法厅授与“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8年10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在本所的创建和发展中,司法部、广西区政府、广西区司法厅等有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前任司法部部长邹瑜、张福森以及副部长陈卓等领导先后光临本所视察指导,越南司法部、最高法院、法律家协会两度组团莅临本所参观访问,给予我们极大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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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念

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创建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三、法律服务领域


A 、常年法律顾问


本所已在政府机关、进出口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公司、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版社、报社、其他大中型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领域拓展了广泛的法律服务市场并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本所律师先后担任过 200 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有:广西交通厅、广西教育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广西日报社、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广西土产进出口公司、广西桂泰进出口公司、广西五矿进出口集团公司、广西丝绸进出口公司、中泰合资广西东亚糖业集团、中英合资宜州糖业集团公司、中外合资美亚电力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广西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南宁烟草集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平果铝业公司、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碧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作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 、就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从法律上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依据;

2 、帮助企业制定、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3 、提供与企业有关的法律信息;

4 、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普及法律常识、开展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5 、对企业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6 、草拟、修改、审查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7 、参加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谈判,审查或制作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8 、接受企业委托担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

9 、企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B 、经济、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或仲裁代理,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刑事案件的辩护及诉讼代理


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是律师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打出特色,树立名牌,本所律师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法律知识相结合的执业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辅以深刻的法理分析和诉讼论辩技巧,赢得一个又一个案子的胜诉,也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赏。


本所办理以下各类案件:


1 、诉讼代理:担任民事、经济、涉外经济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2 、仲裁代理:担任经济合同、国际贸易、房地产等各类纠纷(争议)和劳动争议的仲裁代理人。

3 、代理参加听证、申请行政复议、代理行政诉讼。

4 、代理申请已决案件的强制执行、调查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5 、刑事案件: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出庭辩护;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十年来,本所律师代理了数千件民事、经济案件和数百起刑事辩护案件。其中,影响重大的案件有:


•  国内某公司在英国谷物协会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向广西某进出口公司索赔 200 多万美元,代理广西公司获得胜诉;


•   代理某银行广西分行诉加拿大某集团外汇按金交易案,案件标的总计 4,000 多万元,获得胜诉;


•  代理广西某进出口公司诉新加坡某公司棕榈油买卖合同国际仲裁案,标的 5600 万元,获得胜诉;


•  代理某保险公司南宁分公司与广西某进出口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标的 1,400 万元;


•  美国菲利普兄弟公司向英国糖业协会提请仲裁,向广西某进出口公司索赔 180 万美元,代理广西公司到英国应诉,获得胜诉;


•  代理广西某金融机构诉广西某实业公司 1500 万元国库券拆借案,获得胜诉;


•  在厦门某公司诉香港某金融集团外汇按金交易案中,代理香港方应诉,减少赔付额 1,000 多万元;


•  代理某银行诉南宁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信用证纠纷案,标的 1.4 亿元,获胜诉并已收回大部分款项;


•  代理广西日报社和司马南与“治癌神医”李之焕等名誉侵权纠纷系列案(此案中央电视台和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10 、代理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中国船务代理公司防城港公司应诉晓星香港有限公司起诉的无单放货侵权赔偿纠纷案,标的 2,200 余万元,获得胜诉。





C 、投资、合资项目谈判和股份制改造项目法律事务


为政府机关、企业法人的重大项目提供合同谈判等专项法律服务是本所的业务特长。本所成立以来,参与了诸多重大项目的谈判,负责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审定,提供意见。其中,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有:广西第一条高速公路(桂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六景 - 兴业高速公路合作项目、桂林到梧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宁市四桥一路建设收费补偿项目等;中外合资项目有:沙特阿拉伯某石油集团与广西钦州某公司合资兴建炼油厂项目、世界著名的新加坡某纸业集团与广西某公司合资设立纸浆企业项目、美亚国际电力投资公司在广西合资建设两个水电站项目、广西某能源公司收购三个水电站项目等;其他项目:广西某地方铁路公司同英国某金融机构融资项目、广西某单位引进美国某印刷机械集团公司印刷设备项目、某航运公司定向开发房地产项目等。


为投资、合资和股份制改造项目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  为境内外投资项目提供经济、法律可行性研究,对相关企业进行资信调查;


•  提供中外合资、合作项目谈判全程法律服务;


•  国内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项目谈判全程法律服务;


•  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  提供公司设立、资产结构调整与重组、产权(股权)转让或拍卖、公司和企业产权的收购兼并、公司和企业解散清算及破产清算、企业集团化等全程法律服务;


•  负责合同、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律师提供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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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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