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07/4/24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熊律师按:最近收到A的邮件,读罢,感受多多。我深深体会到A对家人安危负责的那种强烈的责任感,也深深感受到她们姐弟间浓浓的手足之情。
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兄弟姐妹,都有自己的亲人。A在弟弟被判刑之后表现出来的那种欢愉,与其他被告人亲属的表现大相径庭。是A的非凡气度感动了我。她的信,于我而言,似一种强效的洗涤剂,擦洗着我心灵深处的污垢。对于A的信,不敢独享,我想找到我的许多当事人,他们也许会有A同样的心情,我也希望他们也能通过读A的来信,能产生共鸣......
“那天在看守所里的会见室里,他们都在哭,有些直喊冤,说什么全村人的罪加在这几个人身上,可是,我却没有流泪,我还在开心地一个个安慰和祝贺,我觉得应该开心,因为他们确实参加了,这是应受的惩罚,自己的亲人谁都心痛,谁都有私心,可是退一步去想,这是一个新的开始,因为跨过了这道坎,在他们人生中这件事会因为这短短几年而一笔勾销,只是留在心中的阴影就只能看他们自己了。”这是A写给熊律师的信中一段话。一起来感受亲情,体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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