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2/11/7 23:19:02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11月7日,熊潇敏律师代理的被告人刘某涉嫌诈骗一案经二审开庭后的第二天凌晨四点,因同监舍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一被告人用铁器猛击同监舍的另一被告人太阳穴。紧急关头,刘某惊醒后,即将袭击他人的被告人控制住,制止一起故意伤案的发生。鉴于刘某的阻止他人犯罪行为的立功表现,熊潇敏律师将形成材料向检察机关递交,争取从轻处罚。
图为去大化途中风景
图为大化县城
下篇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视台看法之绝境之爱节目录制 上篇 :11月12日熊潇敏顺利完成一工伤赔偿谈判工作 Tags:律师 大化 看守 看守所 调查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