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10月21日熊潇敏律师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开庭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5/10/22 9:03:3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2015年10月21日,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出庭参加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的审理。本案涉及原告主张诉讼请求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根据诉讼证据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分配原则,对于原告的起诉,作为被告的代理人熊律师提出了两张没有被告签字确认的装运记录不能直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直接证据。原告没有提供相应的辅助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下篇 :10月19日熊潇敏律师在都安法院开庭
上篇 :10月23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参加受贿案庭审
Tags:律师 崇左 江州 人民 人民法院 民法 法院 开庭

咨询南宁律师熊潇敏
相关阅读: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200 邮箱:xiongxm@163.com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