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宁刑事律师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9/1 23:25:04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2016年8月31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庭为一宗贪污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上诉人陈某对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上诉人陈某犯贪污罪不服而提出上诉。熊潇敏律师主要针对上诉人陈某与同案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意思联络进行辩护,认为陈某在对同案人并没有作出指示,不管在事前、事中、事后均没有构成共同的意思联络,因此控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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