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宁律师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9/22 12:19:46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2016年9月20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本案涉及债务加入的法理问题,本案一审被告因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而被一审法院判决承担付款责任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级法院。熊潇敏律师代理一审原告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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