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熊潇敏律师团队的熊潇敏、凌通律师在玉林玉州区法院开庭。本案争议的焦点集中在项目转合同中是否有效,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是附件解除还是约定条件解除的问题。熊潇敏律师团队代理提出出,在案涉的项目合同中,合同条款约定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某一义务,合同自动解除,这一约定并非是《合同法》第54条约定的附件解除的“条件”,该条件通说是指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 因此,本案涉及的条件仅是约定解除合同条件,条件成就时,权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利,但合同不因此自动解除,为此熊潇敏律师团队出庭代理律师坚持认为合同未解除,对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合同已解除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