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覃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委托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5/6/3 18:25:26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覃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委托)

  委托时间:2015年6月3日

  当事人所在地:南宁市

  受理法院:南宁市良庆区法院

  承办律师:熊潇敏、杨如敏律师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下篇 :刘某受贿案已委托
上篇 :陈某与南宁市某市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委托
Tags:民间 借贷 纠纷 纠纷案 委托

咨询南宁律师熊潇敏
相关阅读: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200 邮箱:xiongxm@163.com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