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韦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委托)

作者:南宁律师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8/12/23 12:54:22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韦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委托)

委托时间:2018年12月21日

承办律师:熊潇敏、王琦琼、吴罡宁律师

当事人所在地:柳州市

办案部门:北京市公安局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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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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