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何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作者:南宁律师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9/12/3 0:10:47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何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委托时间:2019年12月2日

当事人所在地:江苏

办案单位: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6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下篇 :刘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上篇 :XX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已委托)
Tags:组织领导传销

咨询南宁律师熊潇敏
相关阅读: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200 邮箱:xiongxm@163.com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