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姚某超组织领导传销案专项服务(已委托)

作者:南宁律师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20/8/27 8:33:57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姚某超组织领导传销案专项服务(已委托)

委托时间:2020年8月26日

承办律师:熊潇敏、梁瀚(实习)律师

办案机关:河池市公安局

委托人所在地:山东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6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下篇 :广西舒华体育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已聘请)
上篇 :许某组织领导传销专项服务(已委托)
Tags:传销

咨询南宁律师熊潇敏
相关阅读: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200 邮箱:xiongxm@163.com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