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大成律师主办中国大陆与香港竞争法实务研讨会——竞争立法与执法迈入新纪元

作者:佚名    来源:大成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6/4/10 11:49:27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2016年3月14日,由大成主办的“中国大陆及香港竞争法实务交流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此次研讨会吸引了来自高校、律所、企事业单位的40余位嘉宾参加。


  大成高级合伙人于绪刚律师在致辞中表示,随着大成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所,我们对包括竞争法在内的诸多法律问题,都要从更加国际化的视角进行观察和判断。此次竞争法实务交流研讨会,就是一个研究和探讨当下竞争法热点问题的重要平台,意义重大。


  亚洲竞争论坛创始人、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教授Mark Williams对201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的香港《竞争条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他全面解构了《竞争条例》中的第一行为守则,第二行为守则以及竞争法律体系,将香港竞争法与中国大陆、澳大利亚、欧盟竞争法进行了横向比较,并详细介绍了香港的竞争执法体系和程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法学教授黄勇以中国反垄断法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对反垄断立法与执法的热点问题,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送审稿)》提出了诸多认识与见解。他指出,随着政府对经济运营的深度参与,中国行政性垄断的案件将会越来越多,知识产权对反垄断法的重要性也愈加明显。


  大成反垄断团队邓志松律师则从实务角度分析了中国竞争法的立法和执法趋势。他指出,中国反垄断立法渐趋细化宽泛,不断与国际接轨;反垄断执法也愈加积极自信、程序规范。目前,中国的反垄断执法面临着一个新纪元的到来,有关执法力度、执法强度以及执法质量将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和进展。邓律师还重点阐述了基于实务角度对中国反垄断调查现状与节奏的观察。


  最后,大成反垄断团队的张炜先生结合自身12年的一线竞争执法实践,从统一执法主体、重述商业贿赂概念、列明商业贿赂形式、厘清员工与经营者间的责任关系、调查手段多元化和罚则加重等角度对《反不正当竞争法(送审稿)》有关商业贿赂条款的修改进行了深入解读。


  同时,参会嘉宾提问踊跃,围绕中国大陆与香港竞争法的诸多热点问题,特别是就有关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管控进行了充分讨论。未来,大成律师事务所反垄断团队将继续致力于反垄断法的研究探讨,持续关注竞争法领域的前沿理论与先进实务经验,力求不断创新与进步。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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