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业绩]2017年1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一级企业-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国铁物”)分别与银行债权人和私募债持有人正式签署债务重组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铁物银行债和私募债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落地实施。大成总部高级合伙人韩光律师及其团队原晓青律师、邹晓东律师、汪虹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中国铁物本次债务重组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中国铁物本次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务规模300余亿元,债务结构复杂、债权人众多且私募债尚无重组先例。经过长达9个月的谈判与协商,中国铁物与银行债委会成员就银行债务达成了一揽子债务重组方案,并与私募债持有人创造性地达成了私募债重组方案。同时,中国铁物启动了资产重组,引入了战略投资者,并通过组建基金、设立信托计划等多种方式收购敏感债务,盘活土地资源,有效地促进了债务处置方案的达成,为后续资金提供了重要保证。
债务重组协议的签署,是继中钢集团债务重组后又一成功案例;而私募债重组协议的达成更是国内首例,对维护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重组是市场化债转股、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实施困难企业改革脱困的成功案例,实现了企业、银行、债券持有人等利益相关方合作共赢。
韩光律师团队全程参与了债务重组与资产重组方案设计、商务谈判、与相关机构沟通等工作,并负责起草重组协议、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件,在私募债重组无先例且相关规定较为模糊的情况下灵活运用各种法律工具就私募债重组方案、重组协议从形式、内容到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以扎实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中国铁物本次债务重组正式落地实施,实现中国铁物凤凰涅盘、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