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苏州一公司老总五星级酒店健身后泡澡猝死获赔20万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吉林网

时间:2016/1/21 10:23:01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坐拥两家公司的男子王某,为了缓解压力,经常去一家五星级酒店健身房跑步锻炼,且锻炼后有泡澡的习惯。然而,2015年2月的一天,王某像平常一样跑完步去泡澡时,却猝死池中。家属不能接受这一噩耗,将酒店告上法庭,索赔近百万元。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酒店赔偿王某家属20万余元。
  王某是苏州某五星级酒店健身房会员,名下有两家注册公司,平常工作比较忙。为了缓解压力,他经常去这家酒店的健身房锻炼,以保持身体健康。2015年2月的一天,王某与往常一样在锻炼完毕后至男更衣室按摩池洗浴,随后被一同在按摩池内洗浴的其他会员发现,其头部沉没在水中不能唤醒。被送至医院后,王某始终未能恢复意识、心跳、呼吸,被医院宣布死亡,系因窒息、溺水而猝死。
  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其家属始终不能接受还未满50岁的王某就这样离去,将酒店告上法庭,并索赔近百万元。庭审中,王某家属认为,酒店按摩池区域内既没有告示牌提示在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刻洗热水澡,也没有安排服务人员巡视以及时发现客人的异常,甚至在已经设置的医务室中也没有专门的医务人员值班,因而酒店未能尽到全面的管理义务与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我们对此事的发生表示遗憾,同时也希望能明确责任。”涉事酒店一负责人表示,王某是健身房的老会员,经常到健身房锻炼和洗浴,对于酒店的设施以及健身后的注意事项应该有充分的了解。此外,在发现王某昏迷后,酒店方采取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措施及时进行了抢救,第一时间拨打110、120电话,将王某送往医院并垫付相关费用,因而酒店完全履行了义务与责任。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酒店方一次性支付王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记者马超 通讯员郭欢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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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泡澡,获赔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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