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男子潜入女厕所抢劫31元获刑四年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16/2/1 10:45:19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中新网南阳1月30日电 (刘鹏 常照军)身无分文,正在男厕方便的刘某打起了隔壁女厕所的主意。悄悄溜入女厕后,上前捂住正在方便的女子嘴巴进行威胁,后抢走了女子携带的手提包。30日,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获悉,南阳男子刘某被该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据介绍,2015年4月15日晚23时许,刘某在南阳市工业路一公厕方便,在看到隔壁女厕所里透出的亮光后,身无分文的刘某顿时打起了歪主意,随后悄悄潜入了女厕所。经过观察,刘某发现厕所里只有一名女子在边解手边玩手机,遂上前捂住女子的嘴巴,并威胁其不要喊叫,后将女子放置在便池边瓷台上的挎包抢走后逃走。
  女子随后报警,刘某当晚被警方抓获。经查明,刘某抢走的手提包内共装有现金31元、银行卡、驾驶证等物品,案发后赃物已追退被害人。
  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性质、犯罪手段、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根据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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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抢劫 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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