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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斑马线交通肇事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三年三个月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6/2/7 14:33:4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妻在学校门前斑马线上被撞身亡,该事件引发了当地市民的极大关注。日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麦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1月29日20时,被告人麦某驾驶桂B5C880“五菱”牌微型车由西往东行驶至柳州市柳南区城站路柳铁一中门前的路段时,遇到被害人王某、姚某正在由南往北通过人行横道,“五菱”牌微型车车头撞到被害人王某、姚某,造成肇事车辆损坏,被害人王某、姚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人麦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麦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事发后,民警对麦某进行了血液和尿液检测,并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结果显示麦某当晚并未酒驾,其驾驶的车辆驻车制动率、左右内灯远光发光强度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案发后,麦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支付完毕。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麦某表示了谅解。
  柳南法院认为,被告人麦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麦某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麦某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对被告人作出从轻处罚的决定。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麦某作出前述判决。 (冼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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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柳州市进一步加大了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在全市开展了礼让斑马线活动。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就该市、区各学校门前斑马线路段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处罚不礼让驾驶行为。该市最大的公交车公司“柳州恒达巴士公司”及出租车行业率先执行,将司机礼让斑马线的行为纳入该公司管理规定及考核内容,同时对于被电警抓拍到的公交车、出租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内部重处。当地媒体也纷纷开设“为礼让点赞”和“曝光不礼让”专栏,对马路上行驶汽车进行跟踪拍摄。
  据悉,自2015年12月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以来,公交车驾驶人已连续多天“零上榜”不礼让斑马线曝光名单,公交车礼让斑马线的举动同时也带动了更多的出租车、私家车文明行驶的意识,市民多次在没有信号灯、也无交警执勤的斑马线前拍到行车礼让行人的画面。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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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交通肇事罪 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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