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兰州晚报
时间:2016/2/26 13:11:01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去年5月8日,陇南市某村的符某窜至天水市秦州区解放路,将停放在路北侧的一辆奔驰越野车车窗砸碎,偷走车内的几盒茶叶、多瓶白酒、几条香烟以及装有多种票据资料的手提箱等物品。在盗窃时,符某发现车内放着该车钥匙,便将该车盗走。6月12日,符某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经鉴定,奔驰越野车价值为733300元、被盗物品价值11894元,车辆损失价值5100元。2016年2月25日,记者从天水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符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通讯员甄瑾 记者哈丽娜)
下篇 :飞行员辞职被索499万元“飞行经历费” 法院驳回
上篇 :MH370失联乘客家属起诉马航获立案 索赔470万元
Tags: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