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男子以组织名义给检察院写信欲敲诈政府千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西安晚报

时间:2016/3/7 15:29:28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原标题:男子欲敲诈政府千万元获刑


  记者4日从肇庆警方获悉,谎称放置爆炸物,向政府勒索一千万元的男子甘某,日前被广东肇庆端州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2013年3月,甘某为图财,欺骗聂某,让他持其母亲的身份证在肇庆市的德庆县某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然后以所谓“B B D 6 7 8 组织”的名义书写信给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声称委托该院向肇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肇庆市人民政府索取一千万元,并要求在指定日期将钱汇入以聂某母亲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内,如果政府不按照要求付款,该组织将在肇庆范围内制造爆炸性恐怖事件,并让刘某将信从端州区带到德庆县寄出。


  肇庆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最终在甘某住处没有查获到爆炸物,但搜查出了部分写着“爆炸”等字样的纸张。甘某落网后,拒不供认其书写信件敲诈政府。


  警方收集了帮助甘某寄信的刘某,以及办理银行卡的聂某等证人的证言,并对勒索信件进行了笔迹鉴定,证实涉案的勒索信件为甘某所书写。


  去年11月2 6日,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日前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甘某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钟欣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下篇 :同居女友生子后离家出走 男子抚养7年知非亲生
上篇 :洞庭湖“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宣判
Tags: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咨询南宁律师熊潇敏
相关阅读: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200 邮箱:xiongxm@163.com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