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16/3/15 13:26:48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中新网成都3月14日电 (记者 安源)14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胡某某抢劫打车软件司机一案获判,被告人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据了解,被告人胡某某分别于2015年5月15日至6月16日,先后四次通过某打车软件发布用车信息,将被害人高某某等四名打车软件司机诱骗至成都市新都区一酒店附近,采用语言和持刀威胁的方式实施抢劫,共劫得人民币两千余元。2015年6月18日,成都新都区公安分局民警在该区三河街道某酒店将被告人胡某某抓获。
经成都新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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