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男子为寻刺激爬楼顶窗台 多次偷窥他人隐私被拘

作者:佚名    来源:华龙网

时间:2016/3/25 12:43:37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奇葩男子攀爬18层楼顶窗台 多次偷窥他人隐私遭行拘


  【摘要】 张某交代,他先是攀爬至该小区18层楼楼顶,然后跳到了住户窗台顶上遮雨用的水泥预制板上,将头往下进行偷窥,正好可以看到受害人的卧室。


  华龙网3月24日13时20分讯(见习记者 周鑫)提到“偷窥“,如果你还仅仅认为这只是一种不道德行为,那你就错了,偷窥他人隐私更有可能触犯法律。前(22)日晚,沙坪坝区联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男子扒窗偷窥,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将偷窥男子抓获。


  据民警介绍,偷窥男子姓张,今年18岁,重庆潼南人,半年前来到重庆平顶山某酒店学做厨师。去年12月的一个晚上,张某从网吧上网出来之后,经过一老式小区楼房,张某心血来潮竟然打起了偷窥的主意。张某交代,他先是攀爬至该小区18层楼楼顶,然后跳到了住户窗台顶上遮雨用的水泥预制板上,将头往下进行偷窥,正好可以看到受害人的卧室。


  张某还交代,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22日被抓,张某先后共8次攀爬至该住户窗台顶上进行偷窥。最后一次偷窥时,不料被住户发现,立刻报警将张某抓获。当被问到偷窥原因时,张某称自己一直单身,是为了寻找性刺激,一时冲动所致。办案民警随即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


  据悉,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行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警方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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