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甘肃一男子利用“跳大神”骗奸妇女领刑

作者:佚名    来源:兰州晚报

时间:2016/4/23 13:36:49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通讯员连峰陈淑贤)岷县农村男子乔某借封建迷信“跳大神”之机,用欺骗和威胁手段将邻村妇女石某强奸。案发后,乔某被岷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乔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受害人石某患有癔症性精神病,案发前几天整日胡言乱语,丈夫邱某认为其被“鬼魂”附体,遂从邻村找来“阴阳先生”乔某为妻子“跳大神”看病。2015年10月13日下午5时许,乔某到达石某家中,并开始“画符跳大神”,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3时结束。次日7时乔某继续为石某“看病”,此时,乔某以其“施法”期间非常危险为由,要求石某的丈夫、女儿、婆婆、侄子等人呆在主房右侧卧室不得出来。遂在主房左侧卧室内给被害人石某“施法”。乔某与石某在卧室内的两个多小时里,乔某以摇铃念经为掩盖,谎称反抗会影响“看病”效果,在石某不敢反抗的情况下,对石某多次实施了强奸行为。在前几次强奸行为结束后,受害人石某抓住乔某防止其逃跑,乔某采用暴力,再次对石某实施了强奸。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下篇 :乘客坐飞机想开窗透气 结果打开应急舱门被拘7日
上篇 :毒贩开车拒捕撞人撞车 积极赔偿二审减刑1年
Tags:强奸

咨询南宁律师熊潇敏
相关阅读: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200 邮箱:xiongxm@163.com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