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一摩的司机为抢地盘大打出手伤人赔钱又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6/6/28 22:21:12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都说和气生财,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案件的起因,仅是两名摩的司机郑某某、陈某某因抢地盘载客,心怀不满而引发的。


  去年3月2日凌晨,男子郑某某因数日前与陈某某在霞浦县某KTV楼下抢地盘载客时心怀不满,伙同张某银、张某仕、邓某某到霞浦县松港街道某会所门口殴打陈某某。其间,陈某某遂从其摩托车上抽出一铁棍还击。随后,郑某某抢走陈某某手中的铁棍,并持该铁棍伙同张某银持甩棍,殴打陈某某头部、腰部、肩膀、手臂等部位,张某仕拳打脚踢陈某某。


  当陈某某逃至二楼一包厢内时,郑某某及张某银、张某仕、邓某某追至该包厢继续殴打陈某某,致其左手第5掌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案发后,经鉴定,陈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十级伤残。同年7月24日,郑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郑某某赔偿陈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并获得谅解。


  点击进入下一页点击进入下一页


  近日,霞浦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郑某某因琐事结伙持械故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郑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梁妍岑)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下篇 :夏天如何保鲜血豆腐?男子添加致癌甲醛获刑
上篇 :“不差钱”官员被“收钱习惯”坑 全部退赃仍获刑
Tags:故意伤害

咨询南宁律师熊潇敏
相关阅读: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200 邮箱:xiongxm@163.com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