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二手房买卖买卖中只审核房产证真伪有风险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3/2/25 8:51:07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南宁房产律师: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许多老百姓都知道审核房产证真伪。但是,房产证的确为真就不会有风险吗?

  2012年10月,南宁的陈先生与夫人看中了某小区一套价格适中的商品房。陈先生直接与卖房人达成了购房意向,并很快支付了2.5万元定金。支付定金前,行事谨慎的陈先生特意检查了该套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并仔细核对了卖房人的身份证。确认无误后,陈先生才支付定金。出人意料的是,在这套房屋的交易过程中,房地产交易中心通知陈先生,因这套房屋已于1年前被法院查封,故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手续。“这一情况并没有反映在房产证上,到底是怎么回事?陈先生赶紧给业主打电话,但他的手机却已停机。因无法提供合法证明,陈先生在短时间内无法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将来他想要取得该所有权也还需经过复杂、繁琐的程序。最终,陈先生只好找到律师,请求律师予以协助。

  购房是大事,我们老百姓都知道。难道,真实的房产证也不能保证房产交易的安全吗?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也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但是,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买房人的确不能过于倚重房产证来判断房屋的有关情况。因为,尽管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地产登记册的记载应当保持一致。但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售房屋实际情况与产权证上注明的不符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所以,购买二手房,轻信房产证的心态是不可取的。事实上,二手房买卖中,房产证原件未必可靠。诸如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部分房改房可能存在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等等问题,都可能未在房产证上如实地反映出来。

  那么,有关房屋的完整、真实的资料究竟记载于何处呢?

  购买房屋时,仅仅检查或者核对房产证的确不够。如果不能事先了解有关房屋的真实状况,购房者难免会上当受骗,陷入无休止的纠纷之中。从近来发生的实例看,售房人利用真实的房产证骗取购房定金或者房屋首付款的纠纷,为数不少。看来,购买二手房,不能只信房产证。市民们还需多个心眼,多花点功夫。对自己已经看中的房屋,最好在签订合同和进行交易前,到有关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或者请律师对意向交易的房产进行调查。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房屋的真实状况,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南宁房产律师在此也给购房者一个建议:办理二手房交易时,一不要轻信房产证的有关记载;二不要随便交定金;三不可匆忙签合同。事先到交易中心对有关房屋作产权调查或者聘请律师予以协助调查极其重要。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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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二手 买卖 审核 房产 房产证 真伪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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