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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单位能否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抵御赔偿责任风险

作者:南宁律师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20/7/17 22:54:56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电梯安装工程公司实施电梯安装作业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电梯安装工程公司带来了极大的责任风险。为转嫁风险,电梯安装工程公司能否通过为其雇佣的安装队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或签订相关豁免追责的协议来抵御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笔者认为,此举需要谨慎处理。

       一、 发包单位在电梯安装工程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风险

在采取外包由专业安装企业或团队、个人承揽安装电梯工程的情况下,电梯安装工程公司与承包工程的企业、团队、个人属于承揽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施工人员是承揽人本人,则电梯安装工程公司作为发包人对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结果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仅在指示或选任承揽人存在过失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与过失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如实际施工人是承揽人(雇主)雇佣的工人(雇员),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结果,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故电梯安装工程公司作为发包单位,只有在承包方雇佣的施工人员在安装电梯施工过程中因生产事故出现人身伤亡,且电梯安装工程公司存在明知或者应该知道承包人没有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才与承包人一起对施工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通过为施工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能否免除发包单位的赔偿责任

 

按上述分析,假定出现下列发包单位依法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情形的:

1.如果发包单位为施工人员购买的是人身保险,如团体意外伤害险,人身伤害险等。从相关法律规定及目前司法判例看,施工人员或其近亲属(施工人员身亡)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后,仍可以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再向雇主或发包人要求赔偿,发包单位作为投保人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伤害险并不能免除或减少赔偿责任。施工人员出现人身伤亡后往往可以得到“双赔”赔偿,不但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金,还可以要求雇主或者发包人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本律师团队经对此类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研究后发现,仅有极个别法院支持雇主或发包人在施工人员取得人身保险理赔金的额度范围内免除雇主或发包人的赔偿责任,理由是:“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填补损失的责任,施工人员在已经获得保险理赔金的情况下,再从雇主或发包人处获取赔偿,超出了其应得的赔偿。”而绝大多数法院不支持雇主或发包人在施工人员取得人身保险理赔金的额度范围内免除雇主或发包人的赔偿责任,理由是:“人身保险保的是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受益人是施工人员或其指定的近亲属,而不是雇主或发包人,雇主或发包人不是保险合同收益人,不能因保险合同收益。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往往被视为是给予施工人员的额外福利,并不作为可以减轻或免除发包人赔偿责任的行为。”

 

2.如果发包单位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型保险),因该种保险承保的是雇主的赔偿责任,受益人是雇主也可以是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发包人,一旦出现施工人员人身伤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相应的保险理赔金可以从发包人需要承担的责任额度中予以抵扣。

    三、能否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约定施工人员在获得保险理赔金后不能再主张发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单位为施工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后,能否与施工人员签订协议,让施工人员承诺放弃对发包人主张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合同中约定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故以签订协议或在合同中订立免责条款的方式约定发包人免除赔偿责任,恐怕会面临约定无效的法律风险。因主张施工人员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除了施工人员本人外,还包括其指定的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施工人员身亡情况下)。发包人通过与施工人员订立协议,即便施工人员同意放弃索赔的,协议对受益人、法定继承人也无约束力,难以起到完全避免索赔的风险。

    四、律师意见及建议

 

1.如需确保购买商业保险的理赔金能够在发包人(投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发挥可预期、有效的作用,切实能够减轻和免除发包人的相应的赔偿数额,则可以考虑选择投保雇主责任险等险种。

2.人身伤害险因理赔数额相对大等其他方面优势,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发包单位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与之签订在理赔金额之外免除发包单位赔偿责任的协议确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如索赔纠纷诉讼至法院,发包单位主张免除赔偿责任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但施工人员已获得较大金额保险金赔偿,也愿意诚信履行协议不再索赔的,其也有可能不再提起索赔诉讼,发包单位可以不用承担巨额赔偿费用及省却诉累。

                     (作者: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熊潇敏 韦璐明)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5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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