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06/6/6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这两天在QQ接受网友的咨询时,有一位网友来咨询,问他的家人因交通事故辞去。法院也判决了肇事者赔偿相关损失,但是几年过去了,肇事者销声匿迹,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问我如果办?还提供肇事者哥嫂的财产线索。类似的这种事情,肇事者无财产可执行的时候,如何去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在现有的法律中,我真的是爱莫能助。象这种情况,在今后慢慢会得到解决,交通事故强制险执行后,受害方会得到一些的补偿,但是对于在此之前的受害者就难于得到补偿了。
想起前段时间南宁公交事故事件,心情非常凝重。昨天光顾时空网时,又有网友发帖发照爆料公交车与摩托相撞事件。加上起这两天一个与公交事故有关的当事人前来咨询,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足于让我们司机朋友们提高警惕吗?
车祸猛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