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南宁律师:贷贷网取名360,360公司诉其商标侵权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2/22 11:41:52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目前,互联网金融高歌猛进, P2P网贷平台更是以其门槛低、收益高的优点呈爆发式增长。然而,飞速发展的背后是风险隐患的乱象丛生,层出不穷的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等问题,让网民一不小心就会坠入陷阱。如今,一些网贷平台为了提升知名度,吸引客户流量又多了一招——“搭便车”、“傍名牌”。
 
  近日,360公司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驰名商标侵权诉讼,诉称北京联合中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云南贷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经营的“360贷贷网”侵害360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赔偿总额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打响了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有史以来索赔金额最高的一起商标侵权诉讼。
 
  相信360,有人差点投资500万
 
  据了解,2015年年末,有用户向360公司电话咨询,称其在上网时进入“http://www.360daidai.com”网站首页,在该首页的左上部显著位置看到360标识,且该标识的图形和“360”为绿色,所使用的广告语为“做最安全的投资平台”等,认为该平台是360公司的理财产品,遂打算投资500万元,但出于谨慎致电核实。
 
  经查,“360贷贷网”的实际经营者是北京联合中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云南贷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360公司毫无关系,且360旗下只有一款叫作“你财富”的理财产品。
 
  于是,360公司一纸诉状将这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诉称其注册的第8820255号、第11428233号和第13247614号商标经过长期持续使用及广泛宣传,已获得了极强的显著性,“360”已成为互联网安全的代名词,为相关公众广泛熟知,达到了驰名商标状态,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法律的保护。
 
  美誉度高,360公司称遭搭便车
 
  而二被告作为涉案网站的实际经营人及受益人,在明知原告及其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及美誉度的情形下,未经许可,在其网站突出位置所使用360标识,且其域名“www.360daidai.com”的主要部分也由“360”构成,并通过该域名提供金融信息及资金借贷服务业务,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二被告涉案网站所使用的标识与原告的360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了该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使原告利益受损。
 
  同时360还诉称,二被告之前经营的网站名为“贷贷网”(www.365ddw.com),2015年7月8日变更为“360贷贷网”(www.360daidai.com)。可见,二被告主观上明显具有“搭便车”、“傍名牌”之故意,这种不正当利用原告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对原告利益的损害。
 
  据此,360公司提出判令二被告停止侵犯360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使用并注销“www.360daidai.com”域名,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知识产权报》、新浪网首页连续三十日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消除影响等诉讼请求。
 
  (周 侃)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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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商标权 知识产权 驰名商标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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