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当代生活报市民问法如何防止房东一铺多租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1/8/28 23:28:1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生活报记者 覃燕燕 整理

  1.陈先生问:我和妻子前几年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想再购置第二套住房。考虑第二套房子的首付比例提高,我们计划以我岳父的名字来办理购房。现在我有个担心:若是我的岳父因病去世或发生什么意外,妻子的兄弟姐妹会来争这套房产。我想咨询如何才能保证这套房产在自己手上?

  律师解答:以他人名义购房确实存在风险。如果名义产权人(如陈先生岳父)将房产出售的情况下,法律还是保护善意第三人(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确实需要以他人名义购房的,出资人与名义产权人之间需要签订协议约定欲购房产是由谁出资,名义产权人对房产没有实际的所有权,房产所有权归出资人所有。如陈先生所述其妻子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其他兄弟姐妹还须在协议中声明该房的所有权为出资人所有,在岳父去世后,对于该房产其他兄弟姐妹不具有法定继承的权利。

  2.严女士问:我的弟弟酒后驾驶一辆电单车,在直行时被一辆左转的小车撞上。交警开具的事故认定书上写明,对方在事故中有如下过错:一是汽车制动有问题,二是拐弯不让直行车,三是对方在事故后破坏现场。事故认定书上同时写明,我的弟弟酒后驾驶电动车,属于酒驾。交警部门判定:双方各承担事故一半责任。对方有3个过错,我弟弟只有“酒驾”1个过错,责任也对等吗?请问,酒后开电单车属于酒驾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根据事故各方在事故中的过错大小来进行划分的。交警部门在作出事故认定前需要综合分析各方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最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各方的交通违章行为进行罗列比对,从而判断各方承担责任比例是否对等,有可能存在一方一个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作用远远大于另一方多个交通违法行为,在事故责任承担上亦应多承担事故责任。关于第二个“酒驾”的问题。根据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以及《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酒驾入刑”的规定来看,“酒驾”主要是针对驾驶机动车的。而电单车如果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的,一般不能认定为机动车。因此,目前我们国家尚未有法律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是否属于“酒驾”。

  3.陆女士问:我于2004年2月结婚,当年5月底将户口迁入夫家,但一直两地分居。当年7月,夫家所在的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来修路,之后,政府给村民回建了房子。请问,回建房有我的份额吗?

  律师解答:这个属于一个政策和法律相结合的问题。对回建房是否有份额的问题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1、政府征用的集体土地中,陆女士是否有份额;2、政府在给村民回建房子时面积的计算是否按人头来计算,陆女士是否被计算在相应的人头数当中;如果陆女士将户口迁入夫家,在户口迁入时,该村集体已接受陆女士作为其集体成员之一,那么陆女士已具备了村集体成员资格,如政府的回建房是基于上述两个因素考虑的,那么陆女士就应享有相应的份额。

  4.莫小姐问:我想租一间临街铺面做生意,现在打算和对方签合同。因为租金比市场价便宜许多,我有点担心,租铺面给我的人是个骗子。万一他是个“二房东”甚至“三房东”,同时将一间铺面租给多个人,收到押金、首月租金等费用后玩起消失,我该怎么办?到时候我能报警抓他吗?我在和他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解答: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因此即便出租人有一些欺诈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是刑事诈骗,而要求警察立案抓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小心谨慎,通常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出租人是否具有出租权。为此,承租人应核实欲承租的铺面的产权人是谁?有无产权证书?如产权证书还在办理当中的,要核实该商铺有无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是否是违章建筑,如是违章建筑的,最好不要租赁。2、核实出租人是否是转租的情形,如是转租的,还应要求出租人出示其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查看其是否有转租权,原房东是否同意转租。3、租期超过6个月的要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好出租物的租赁用途;4、租期不能超20年,因为超过20年部分为无效;5、对出租的铺面装修及租期届满后装修物的归属或房东回收的补偿问题。另外,为了方便以后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需要诉讼的,最后核实出租人的身份证,并复印一份留存,以方便确定被告的诉讼主体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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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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