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5/12/21 14:37:16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近日,由本站熊潇敏律师代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在未开庭之前熊律师认为极为普通的一件民事案件却在开庭时变得复杂起来。
杭州一位商人因打货款翻看手机短信寻找生意合伙发来的银行信息帐号时,因粗心大意,将一条有诈骗之嫌的垃圾短信中的银行帐号误认为是生意伙伴的银行帐号就勿勿照着垃圾短信上的帐号打款10万元。之后便等待生意伙伴发货。三天之后,该商人未见对方发货,便追问生意伙伴方知汇错了款。为此,该商人勿忙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因派出所认为此案不属刑事案件,未予立案。但派出所民警还是好心地为其查明了帐号的户主为广西南宁市一市民。该商人无奈只好委托本站熊潇敏律师代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10万元款项。
本站熊律师接受委托后,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不久便通知开庭。开庭当天,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名在校在读女大学生。
该大学生在接下来的答辩中更让熊律师大吃一惊。该大学生答辩称,其并没有开有如起诉状所说的这个帐号。其身份证在今年三月因被小偷偷走,其也在《广西日报》刊登了身份证遗失声明。认为起诉状中所指的帐号极有可能是小偷拿其身份证到银行开户继而实施诈骗。同时,她还说,她向当地银行查询,发现其名下被开设有10张银行卡。如果该大学生所述属实,这位商人的10万元极有可能石沉大海。
本案的被告是否适格的被告?女大学生是否应该承担返还这一笔10万元巨款的责任?从法律的逻辑推理上看,女大学生的抗辩并非无懈可击。但在面对一个还在校就读的女大学生而言,与一个开立银行帐号设下陷阱、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人怎么也联系不起来。此案女大学生的遭遇也提醒我们:看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避免出现类似的麻烦。同时,对于银行部门,把好开立银行帐户的每一个环节,不要让真正的骗子有可乘之机。尽可能保护遗失身份证的市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