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8月17日向南宁某农产品公司发出律师函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0/8/17 7:27:51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8月17日,为协商解决周某与南宁某农产品公司的合同纠纷问题,熊律师向该公司发出律师函。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加我微信:xxmlawyer
联系电话:13878124891



下篇 :熊律师8月9日-13日工作计划安排
上篇 :吕某与南宁某酒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已向酒店发律师函
Tags:向南 南宁 农产 农产品 产品 公司 发出 律师 律师函

咨询南宁律师熊潇敏
相关阅读: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200 邮箱:xiongxm@163.com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