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吕某与南宁某酒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已向酒店发律师函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0/8/27 0:26:04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吕某与南宁某酒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已向酒店发律师函。承办律师将视协商情况决定是否通过诉讼解决。

    吕某入住南宁某酒店不慎被停车场的木片伴倒致吕某骨折。吕某为讨回公道,委托律师与酒店方面交涉。

 

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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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南宁 酒店 人身 损害 损害赔偿 赔偿 纠纷 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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