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3/6/7 9:10:04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广西律师:迟延履行期间的工程款债务利息,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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