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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家暴危险可信论:保护令案件之证明规则(3)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6/1/19 15:55:5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rdquo;作为保护令案件家暴证明的选择性对象。其中,“家暴危险”是“未来家暴”,属于保护令案件的家暴证明对象应无疑问。因为作出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与发生家暴的相关行为,目的就在于防止“未来家暴”的发生从而避免申请人的人身包括精神遭受家暴侵害。而“未来家暴”尚未发生,自然只处于“家暴危险&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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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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