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南宁律师推荐:简论刑事诉讼中信息公开的限度(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6/1/19 15:36:43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我国刑诉法对于国家秘密的界定又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凡涉及国家秘密司法机关就一律不进行公开。应当规定国家秘密的具体级别,比如将诉讼中的国家秘密明确为《国家保密法》中的三个等级。一些涉及到案件审理的关键信息,在不损害国防利益或者国家安全时可以通过特定的申请程序予以公开。

  (二)商业秘密

  我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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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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