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南宁律师推荐:单位集资房的产权问题分析(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6/1/19 15:49:11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并不影响购房协议的效力,故李某与张某签订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李某称签订购房协议未经其丈夫赵某同意,法院认为,赵某知晓交纳3万元首付款的事实,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张某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多年的情况下,作为夫妻的李某、赵某对于家庭的重大事项多年毫不涉及,与常理相悖,故法院对于李某所称赵某不知李某与张某签订协议的意见未予支持,对于李某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笔者认为,《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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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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