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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聚焦小区车位权属之争(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1/25 18:37:4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相应的损失。

  T房地产公司认为,阿辉买的车位属于现房销售,其在购买前已经实际现场勘验。另外,讼争车位所在楼盘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防空地下室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讼争车位当时售价为6万元,而其他车位的售价为7万元,阿辉对此均知情。

  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阿辉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悉该车位具有瑕疵,且以低于其他车位的价格购买,双方已就该合同履行完毕,现阿辉以该车位存在瑕疵为由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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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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