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南宁律师:聚焦小区车位权属之争(1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1/25 18:37:4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各方应本着极大的诚意、秉承诚实信用之原则,严格、适当地履行。阿辉于合同签订当日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其已全面履行了合同项下的义务。但是X房地产公司交付的71号车位的黄线已明显偏向水泥柱的一侧,与合同约定的位置严重偏差、不符,显而易见的给买受人小武停车造成不应有的不便,小武有权予以拒绝接受交房,并要求X房地产公司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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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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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所有权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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