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1/25 18:37:4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开发商擅自改车位 法院判令恢复原状
2014年5月,阿俊与Y房地产公司达成购房意向,阿俊向Y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小区的20号车位。同年,小林与Y房地产公司也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小林向Y房地产公司购买同一小区的21号车位,所附平面图标示该车位宽2.5米、长5米,与20号车位紧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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