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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聚焦小区车位权属之争(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1/25 18:37:4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而且X房地产公司还因此添加并多售车位,已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是根本性违约。

  开发商擅自改车位 法院判令恢复原状

  2014年5月,阿俊与Y房地产公司达成购房意向,阿俊向Y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小区的20号车位。同年,小林与Y房地产公司也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小林向Y房地产公司购买同一小区的21号车位,所附平面图标示该车位宽2.5米、长5米,与20号车位紧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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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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