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南宁律师:聚焦小区车位权属之争(1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1/25 18:37:4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车位,右侧为21号车位,车位分界线明显偏向左侧立柱。20号车位黄线内的面积小于21号车位黄线内的面积。

  厦门中院审理后认为,小林与阿俊对案涉两个车位之间的公共部分享有平等合理的使用权利,Y房地产公司擅自将该公共部分出售给小林,构成侵权,遂判决支持了阿俊的诉求。

  南宁律师提示:

  ■法官说法

  相邻业主对车位之间的共有部分均应合理使用

  章毅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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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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