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1/25 18:37:4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最后,至于小林与Y房地产公司关于阿俊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主张,因该共有部分与阿俊相连,影响阿俊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其当属权利人可依法提起诉讼。因Y房地产公司的出售行为和小林的占有行为均构成对阿俊共有权利之侵犯,共同承担排除妨碍之责任。若Y房地产公司对小林的交付存在违约情形,则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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