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南宁律师:聚焦小区车位权属之争(1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1/25 18:37:4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得到业主的表决通过,故该公共部分不因Y房地产公司的出售而认定小林对此共有部分独享占有使用权。

  其次,小林与阿俊作为业主,均享有共有之权利,即双方均可依法合理使用。因该共有部分位于小林所有的21号车位与阿俊所有的20号车位之间,非其他车辆必经之通道,且无法达到小林与阿俊所有的车位面积标准,其他业主均难以长期持续使用该共有部分,仅小林与阿俊可频密使用该共有部分,故双方对该共有部分享有平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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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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