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

南宁律师:聚焦小区车位权属之争(2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时间:2016/1/25 18:37:45    联系律师:13878124891

分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共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如除专有部分以外,共同的走廊、庭院楼道、厕所、院落和上下水设施等,属于共有权客体。而区分所有人作为共有权人时的权利主要有:(1)使用权。共有权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权利。(2)改良权。区分共有人基于居住或者其他用途,可以对共有部分作必要改良,但是必须在显然无需花费多额的费用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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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南宁律师

首席律师:熊潇敏
所内职务: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10年法官+14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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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所有权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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